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

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东地块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0/25 10:16:19    浏览:6842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中原发改统计字﹝2016﹞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地块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东地块消防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凌霄路以东、兰州路以西,富贵路以南、街坊路以北区域;用地面积61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0245.34㎡,其中地上面积约189507.86㎡,地下建筑面积约80737.48㎡;

    2.3招标范围: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东地块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消防工程,包括电系统、水系统、风系统。电系统内容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水系统内容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风系统内容为:通风及防排烟系统;

    2.4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具有至少近12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消防施工项目业绩工程;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消防施工项目业绩工程;

    3.3.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单位行贿)的查询页面,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经查询结果显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被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3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或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4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页面,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用情况,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9年10月25 日至2019年11月1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6015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

    4.2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1000元,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

    5.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4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未加密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5.5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5.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5.2开标时,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U盘介质;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和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一并递交,以作备用;

    5.5.3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6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凡未按上述要求格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5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7528857

    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农业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英特大厦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57999  18638651361

    电子邮箱:hnrqzz@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电    话:0371-86687979

    地    址:郑州市郑上路中段1号

    传   真:无

    邮   箱: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备案号:豫ICP备16040798    服务热线:0371-55658618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信广场26楼